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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取消25项税收认证项目(已解决)

日期:2021-03-12 / 人气:4 / 作者:

近日,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收认证项目的基础上,取消了25项税收认证项目。截至目前, 税务总局已分三批取消60项税收认证项目,涉及231项具体税务事项。

据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收认证项目中,有19项涉及税收优惠,包括纳税人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需要提交税务机关备案的个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证明、房地产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明、资质证明等。25项中,有5项属于原本要求纳税人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票丢失、软件测试证明等。其余20项为纳税人原要求的自有合法证照等信息,如变更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税务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啃“硬骨头”,重点解决纳税人和纳税人强烈反映的痛点和难点问题,重点清理一批在出具时需要花费一定检测、鉴定或公证费的证明,并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公告、随机抽查等管理方法予以替代。

例如,李万甫表示,这次取消了软件产品和动画软件增值税所需的软件产品测试证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要求提供的有机肥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质量技术检验报告,可为企业节约几百元至几千元的检验费用;此外,前两批取消的饲料产品检验报告、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验证报告、继承权公证等,可以为纳税人节省可观的认证费用。

据悉,这批宣布注销的税单中,有不少是各地纳税人和纳税人提出的“金点子”。税务机关经过认真研究论证,把“金点子”变成了“硬措施”。比如广州番禺某纳税人,提出取消漏票申报的建议,并抓紧调研论证。在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发票和票证安全的前提下,取消了漏票和票证。再比如, 税务总局认为河北省邢台市纳税人提出的取消经过公证的继承权证明书的建议是合理的,决定及时取消。

下一步, 税务总局将继续把实施认证事项作为开展专题教育的重要成果,坚持“发布”、“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促进更有效的管理和更好的服务,努力营造合法便捷的税收经营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纳税人的获取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