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11 / 人气:2 / 作者:
商业秘密不仅是企业的“心脏”,也是企业的“财富”。它们是宝贵的知识产权,需要小心保护。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商业秘密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秘密保护条款正在修订中,这表明中国非常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近日,首届商业秘密保护峰会论坛在北京举行。我们来看看会上的专家怎么说。
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财富
创新引领发展,科技成就未来。科技创新、专利、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息息相关。商业秘密不仅是企业的“心脏”,也是企业的“财富”。它们是宝贵的知识产权,需要小心保护。近日,首届商业秘密保护峰会论坛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表示,企业存在泄露R&D成果、泄露技术秘密、窃取竞争对手秘密、随意跳槽、侵犯客户名单、电子数据泄露等高风险,不仅让企业家和投资者普遍担忧,也逐渐成为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的绊脚石。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核心竞争力。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民法通则》将商业秘密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令人鼓舞。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条款,这表明中国非常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放眼国外,美国、欧盟、日本等 和地区相继制定了反商业秘密法。这些都意味着中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警钟已经敲响。”会上,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孙嘉恩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时表示。
加强保护意义重大
在论坛上, 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智成认为,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商业秘密就是企业或工匠能够形成市场优势的独特商业诀窍,是企业最核心、最宝贵、最有潜力的财富。随着 间经济、科技交流日益频繁,跨地区、跨专业、跨企业的人员交流日益频繁,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目前影响企业经营的常见风险之一。近年来,我国商业秘密纠纷呈高发趋势,与人才引进、技术引进等活动高度相关。 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建设,通过法律、行政和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对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的严格、快速保护。还要研究探索建立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评估体系,重点防控人才引进中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风险,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工作,防范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要引导和推动企业按照 标准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防范企业间商业秘密纠纷。
工商行政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洪灿表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特别是在当今大众创业和创新的社会商业环境下,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更为重要。多年来,工商部门一直非常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全国工商系统查处了1000多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地方工商部门在积极受理投诉、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商业秘密保密意识,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促进创新发展,巩固创新成果。
搭建平台刻不容缓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秘密保护面临复杂局面。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创新成为发展 推动力的背景下,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不断加强对商业秘密持有人及其经济利益的保护。2016年5月,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生效;2016年7月,欧盟发布了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的保护商业秘密指令。商业秘密已成为多边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和谈判中的热门话题。“侵犯商业秘密往往比其他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其保护显然更加困难,因此执法和监督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一是要加快相关法律的完善;第二,需要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第三,要加强行业自律;第四,需要权利人积极参与;第五,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孙勇说。
为了尽快弄清楚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
保护的能力与水平接近或赶超世界发达 ,加大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标权违法犯罪行为,“品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计划”正式启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并倡议发起了“中国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华为、阿里巴巴、腾讯、360、西门子(中国)、九牧厨卫、苏泊尔、公牛、上汽通用五菱、香飘飘等品牌企业积极响应,加入“品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计划”。“近年来,我国持续进行科技创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需求十分强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就是维护 经济安全,这一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搭建商业秘密保护平台,就是为了与政府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一起,助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法制日报社社长邵炳芳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