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06 / 人气:5 / 作者:
按照规定纳税是每个公司和中国公民的责任。近年来,中国除了全面实施现行减税政策外,还逐步加大了对个人税收刑事犯罪行为的处罚范围,构建了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自然环境。其中,税收违法的“信用黑名单”成为合理约束偷税的“秘密武器”。
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 税务局共公布“信用黑名单”案件9344起,同比增长70.54%。2020年 季度, 税务局共发布“信用黑名单”案件3467起,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61起,偷税140起,偷税33起,逃漏23起,其他10起。
在“信用黑名单”上,负面影响有多严重?早在2014年7月, 税务总局就实施了《重特大税款违反规定案子信息内容发布方法(实施)》,基本建立了针对税收违法行为发布“信用黑名单”的规章制度。自“信用黑名单”规章制度实施以来,各税务局发布的案件总数已经达到20109起。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经营者,除了被税务局处罚外,还会遇到封杀出国、限制股权融资信用额度等两种方式的衔接。在“互联网大数据税务管理”和全社会发展的自然环境下,失信黑名单两种方式的衔接体系不断完善,税收违规成本进一步增加。
“自2015年推出两法融合战略以来,税务局充分利用两法融合工作的核心和促进作用,立即推动相关部门对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公司实施两法融合,充分利用现行政策的威慑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自然环境。” 税务局发言人傅详细介绍,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各地税务局共将26.09万名被告人推入多单位、两种方式的“信用黑名单”,其中公安机关配合税务局申请拦截出国人员4778人;16400多名“信用黑名单”被告被工商局和市场监管单位限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和监事;16,900名被告被金融企业限制了股权融资的信贷额度;此外,在政府部门的耕地供应、检查、检查监督、集中采购主题活动、政府资产申请等方面,也有22.28万名“信用黑名单”被告被相关部门采纳。
发布会上出现“信用黑名单”的原因是什么?根据《重特大税款违反规定案子信息内容发布方法(实施)》,涉案人员有一定数额偷税漏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 进出口退税、以爆炸力和威胁手段拒不纳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普通F票、非法制假税票、逃(漏)公司等违反规定、对社会发展危害较大的税收违法行为,将被列入税收违法行为“信用黑名单”。
2020年,税务局修订公布《重特大税款违反规定失信黑名单案子信息内容发布方法》,确立逃(失踪)公司被列入税收违法行为“信用黑名单”,大幅降低公布所含欠税金额的起点,将违规失信黑名单案例信息内容的公布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这意味着“信用黑名单”上的公司将遭遇失信黑名单的长期影响和两法趋同带来的严重打击。
能补上“信用黑名单”吗?为了给不诚信黑名单运营者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国税部门建立了纳税个人信用“修复”制度。如果被告能主动缴纳符合相关标准的偷税、偷税滞纳金和违反规定的罚款,税务局将收回其已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