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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长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地点及受理条件

日期:2023-09-12 / 人气:1 / 作者:

相信大多数人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还不太了解。其实就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专门服务机构的总称。其设立和撤销也不同。下面就让长沙好呱呱工商局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设立长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地点及受理条件。我希望它能回答你的问题。 1、设立长沙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机构。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中心二楼C厅C7-C11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2、受理范围和条件。 接受范围: 经营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非法人股份等。 验收条件: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具有注册资格的注册机构和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1、合伙人有二人以上。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署合伙协议; 3、合伙人承诺或者实际缴纳的出资情况; 4、拥有合伙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看完上面的介绍,您应该知道,在长沙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首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然后才能到相关部门办理。以上是长沙好呱呱工商局小编关于长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设立地点及受理条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